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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寻诗,在人间

【书名: 无敌大武夫 第九十四章 寻诗,在人间 作者:张敢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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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诗剑仙李白的高句,是陆地神仙一般的人物识得世事的旷达,然而世人多为钱财阿堵物着迷沉沦。

但有的人,总不大一样。

师父王子昂的一生,堪为波澜壮阔,不仅年少时候便单枪匹马闯荡江湖,在人世间这个大染坊中跟各路草莽英豪、游侠赤子、官兵匪寇等各色三教九流人物结恩结怨,风生水起,混得个响当当布衣龙的侠名,更是参与了不下数百大大小小的卫国战斗,在血与火的战场上来去自如,最终无根无恨而死,潇洒逍遥。

师公呢,更是自师祖辞世的时候起,便被掏空了一只眼睛,按上了这颗在夜晚中被光亮照射如同兽眼一般的珠子,由此担上了守护楼兰宝藏千年的重任。

“多见一点,少见一点,便是垂棘之地,也是人间天堂!”这句藏宝预言说的,便是眼睛与珠子,以及珠子中的秘密。

字面上讲的是人情练达的处世文章,深抠字眼,便是世世代代将珠子代替眼珠的残忍。

楼兰宝藏的至关重大,不仅藏有有无穷无尽犹如漫天黄沙一般多的财富,更是有那传说中可以重开天门令上古众神或者上古众神的世界重新降临人间的秘密。

那是一个只存在于野史札记的充满着神话与神迹,人人可以飞天遁地移山填海的神话时代。

王路常不了解原由,对于那些遥远的年代,只是模湖的记得一个名字:张百忍。师公张掖庭临死的时候没有太多时间给他交代,既要讲述楼兰宝藏的秘密,又要抓紧时间传授扶摇拳的不传之密。

老人家终究没能将话题说尽便逝去了,王路常按照老人的要求,硬生生抠下了他的眼珠,因老人担心别有用心的人会从他的尸身上推测出些什么,不得不郑重嘱咐王路常违背千年伦理放火将他烧成灰尽。

老人不想再祸害下一代,因此没有抠了王路常的一颗眼珠,将那颗珠子埋进去,止了那千年恩怨。

这些事情不重要,现在最为迫切的,是将小抉微找回来,不能丢了她,否则他如何有脸面去见王子昂?

狠狠的给了自己几大耳刮子。

收拾了包裹,将那虽经修复仍旧丑模丑样的竹蜻蜓小心翼翼额放进怀里,挑着根竹竿,出门去。

拍花子的不会杀人,小小的女孩儿,长得俊俏的、乖巧伶俐的都可以拍回家做童养媳、卖给别人做丫鬟,小抉微不见得是死了,只是不知道在哪儿。

他一定要找到她。

……

从偏僻的山村,进入城镇,才感觉到历史的巨轮滚滚向前,时代已经不同,很多的东西他已经不全知晓。

金发碧眼的洋人更多了,还有了一种叫报纸的东西,叫什么《昭文新报》的,上面写了很多东西,都是一些时事,王路常最快接近世界的办法,就是这个。

曾看见过一期报纸,洋人觐见皇帝,已经不用磕头了,行鞠躬礼,殿陛之下,俨然有不跪之臣,礼崩乐坏。

还有了商局,穿着富贵的人物都将钱财存在里面;脚行已经拉车,两个铁轱辘跑的飞快,车驴马轿用的少,是身份低贱的象征。

镖局已经改成客栈,枪炮声声压下了巨龙的龙吟,龙旗的中国不再神秘,还失去了国土、自由与主权。火车呼啸着穿坟过墓破坏着风水,以千年未有的姿态骚扰着古老的亡灵,听说,有人还要杀下皇帝的头!

还有很多很多的变化,衣着是洋马褂,牛粪一般的毡帽围头变成了圆筒的高沿帽,还有洋表,洋烟,洋船,洋首饰,眼镜儿,西餐,咖啡……

王路常受到的震撼是空前的,他的穿着打扮跟下贱的贫民并无二致,唯一能够随风飞舞潇洒起来的是长袍,这样并不觉得不妥,但是随即感觉自己犯了错误,武学来源于生活,不能随着生活的变化而日益改善精进,便会止步不前。

于是决心融入人世间。

他每到一地,都要呆上不少的时间,以确定当地的高门大户人家没有收买小抉微后才离开,倘若遇到人肉贩子,便带上“芥蒂”,暗中跟踪,如有组织,连带着一举杀害。

他恨透了那些人。

也恨透了自己。

一个旅人的身份容易遭到有心人的查探,比如地痞流氓,刺头儿,混星子,唯一稍微安全的,是赤脚郎中,背着药箱,四处给人行走,这类人物在江湖中也受到尊敬,就算没有半点学识的人都知道要尊敬郎中跟教书先生,因为这类人穷,但是谁都有需要。

串乡行医,遇到能帮的就帮,药箱中也多了些龟甲、参片的药材,手中竹竿换了一根又一根,不敢丢弃,一来拄拐,二来打狗打人防身,扶摇拳太重,且尚未练到不着痕迹就能制敌的境界,一出手就要显露把式,只有竹竿,是个人都能抡一把,打起人来也不声不响,他能够打人的武功几乎全在上面,是“琢磨”。

除了扶摇拳,手谣,竹竿武技,希夷刀,其他的武功他不懂,无论是理论还是江湖规矩,半点不知晓,但是这并不妨碍他行走江湖,因为他根本不打算涉入武林。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高高挂起,只有小抉微。

身处人间,闹市之中,放眼望去,各色铺子各种摊子,顺着街道绵延开去,市井百姓,游人如织,鱼龙混杂,低处有黄狗趴卧打盹,高处有鸟雀绕屋檐,老人牵着孩子,男人搂着女人,叫卖的卖力吆喝,吃面的酣畅淋漓,杂耍的坦胸**,酒醉的高谈阔论……一派盛世之中的祥和。

只是这些,都不属于他王路常。

他在人丛中穿梭,感受着充斥整个人间的气息,这种气息,叫做爱,它已经生生灭灭了无尽岁月,在人间。

他一手弄丢了他的爱,他不会自怨自艾,也不会捶胸顿足无病呻吟,这个世界上像他这样的人有很多,爱本就在得与失的夹缝中穿梭,当空感叹时光已老,韶华易逝时,是否能品味这患得患失的爱呢?

他很想有这种机会,所以他寻找。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他王路常自金陵城坡,浑身武装的清兵杀入南京城开始,就不再是什么永岁了,只是一介升斗小民,这个世间没有什么能真正永岁。

所以他认命。

但不认输。

他绝不认为自己输掉了人生。

他要一直走,一直寻找。

直到找到才罢休。

举目四望,天地熙攘,低头尘埃,蚁虫奔忙。他虔诚地相信最终会寻找到她。于是,听从心灵的蛊惑,跟随灵魂的牵引,夜悬孤灯,任思绪带着脚步疾速苦行。

不管有多少理由,或者没有理由,他就是要找到她。

因为,她已是他在人世间唯一的的温暖。

江上悠悠人不问,孤身独钓寒江雪。

一千年前,有翁孤舟蓑笠独钓寒江,钓得难道仅仅是雪?一千年后,众生熙攘,独客寻人,寻得难道仅仅是人?

不,那是诗,是写给人生的诗。

十年韶华梦,流年染鬓霜,春光难堪惜,何须叹珊?

只希冀,当韶华梦后,春光正好,那人还依旧能够,身在灯火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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