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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第十三章

【书名: 畅游六零年代 123、第十三章 作者:呵气成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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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秋, 罗山镇小高村

外面蒙蒙的, 全副武装的樊旭星点着两把火把在院子内挥舞着,体态轻盈,如同在跳着舞蹈, 可忽上忽下, 忽右忽左的动作,一下就扫倒一片蝗虫大军。

屋内的樊哥喝了几口开水, 刚喘匀气,见妹妹在对付那些虫子, 就不顾倪兰儿的用力拉扯,在屋内一通寻找,学着妹妹那般戴着帽子与围巾出了屋, 从干柴堆里抱来了一把柴火,在院中间点燃了一个火堆。

火苗从小到大, 渐渐燃起的光亮在灰蒙蒙的天色中十分显目耀眼, 一下子就吸引了不少别处的蝗虫大军朝火堆中飞窜过去。

‘火能吸虫’,这一句可不是空话!

蝗虫雨下了摸约半个小时, 樊家院子里已经堆起了厚厚的一层蝗虫尸体。眼瞧着院子里的蝗虫差不多都已经落到了地面上, 樊旭星深觉杀得不够过瘾,扔下手上烧得差不多的干柴, 兀自抱起一把干柴,就跑出了院子,留下一句:“我去田地点火烧虫。”要去杀个痛快淋漓,杀个天昏地暗, 再说,杀灭得越多,这害人的东西留下的虫卵也会少,免得来年又受害。还有,这蝗虫大军是一站接一站的掠夺过去,这里多杀,下一站就会少又虫害,这是一件功德。

“等等,爹也去……”樊父叫了声,不放心闺女一个人去,赶紧出了屋,想了想,又回头,将儿子头上的帽子与围巾夺来,给自己武装起来,接着,也抱上一把干柴跟了上去,走到半人高的墙外,还不忘回头冲儿子喊了声:“你留下处理地上这些,星星说能吃。”能不能吃,他没试过,但真的饿极了,有观音土的人也大有人在。更别说,还有丧尽天良的人,干‘易子而食’,或是吃‘两脚羊’之事。此时,不说能不能吃之事,先杀虫去。

“诶……”回头见媳妇儿那副白日见鬼的胆小样儿,也就没出声让她帮忙了,本是乡下土财主的娇养闺女,嫁给他也没过几天好日子,日子还能过下去,也就不救改变她了,就像妹妹说的,目前这情况只是暂时的,过两年就找机会回县城过日子,灾难会过去,战斗会结束,好日子会回来的,想到这,他不由的苦笑,对着妻子道:“你回屋看着儿子与娘吧。”自己取出背篓,蹲下收拾起院内地上的蝗虫尸体。唉,这样多,真恶心,真能吃吗?不过妹妹看得书多,又能干,听她的没错。

樊家的地不多,来小高村的日子太短,只有两父子,来不及开荒。那种租佃农,雇长工的日子一去不复还。但离家比较近,就两亩山地,没有水田,河边的水田都是高姓人家,村里没有地主,水田最多的人家,就是村长家,也不过只有十亩水田罢了。还是因为他家儿子孙子多的原因。

前不久,樊家将未成熟的玉米全部掰掉,只剩下一些土豆与红薯,这两种农作物都是埋入土里的,叶子与茎干被祸害光光,虽然会影响长大,但总还是能剩下一些。不像那些种了小麦或是稻谷的人家,是颗粒无收了。

但敢种小麦与稻谷的人家,在小高村也算是好人家,多少会有几分家底。今年冬天是饿不死人的,熬过了冬天,开了春就有野菜,糊弄糊弄,也就活下来了,当然也有糊弄不了的孩子与老人,那也是平常事,这年头,饿死个把人,那是常态!

死去的人,也就死去了;活着的人,还是要接着活下去。

一路上,见到的庄稼都是惨不忍睹,有村民坐在自家被祸害的田垄上,又是扑地,又是拍腿,大个头的男人瞬间被泼妇伏体般,哭声咒骂声混成一片,如同一场场人生惨剧!

一到自家地里,樊旭星与樊父用抱带过来的干柴在田地上点起火把,父女俩一下一下的挥舞着手上的干柴,如同‘千里之内一点火’,四周的蝗虫一下子蜂拥而来,樊旭星的两手舞得越来越快,而地面上的虫尸越落越多,一个地方满了,父女俩就换一个地方。

舞累了后,开始在路边捡拾柴,在田地上堆起火堆,火堆越烧越旺,火光熊熊,青烟滚滚,成千上万的虫子疯狂享用着盛宴,又被亮光吸引着蜂拥而来,前扑后继,好像半点也不怕死一样……蝗虫一扑死,就成灰,这不成。

樊旭星让父亲歇一歇,自己在火堆前挥舞着,不让蝗虫去扑火,中途打落下,让它们留下全尸,让它们成为人类的口粮。

周围的村民看到樊家的办法,不知为何,原本凉透的心也活络起来,开始忙活起来,跟着樊家照猫画虎。虽然被吃了一大半,可能保住一点是一点,哪怕是一棵苗呢。人人抱着一丝希望。

离村子近的田地,倒有一多半都有人在扑杀蝗虫。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传万……一时间,全村人出动,开始扑死……这一通苦苦博杀,一直到了用火光吸引来的虫变得越来越少,樊旭星又让父亲回家一趟,与樊哥一起拿了几个麻袋过来,父子(女)三人都用麻袋把死了的蝗虫往里头装,见此状,有村民们过来问究竟,上回樊家掰玉米的事情,让他们明白城里来的人家懂得比较多,樊父也就说了句‘能吃’就闷头不言。

村民们见问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也就跟着装麻袋了。到时多盯着点,也就知道樊家干什么了。

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如果你上赶着去告诉他们可以这样可以那样有什么好处,他们往往还有点不大信,谁知道你说这些,是好心啦,还是别有用心呢?

可如果亲眼见着谁紧赶着做啥,就算那人再三说没啥用处,围观的群众也不会信,只当他是怕大家伙抢了好处。

就这样子,小高村在樊旭星的带领下,开始杀蝗虫吃蝗虫的壮举!

如何吃蝗虫?

这个,樊旭星早早就查过杂书,找过资料。蝗虫菜谱也举出几道来,譬如:红烧蝗虫,油煎天鸡(又名蝗虫),金沙飞雁,油炸飞虾等等。全是名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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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10月1日,京城

自从那位英俊小情儿离开后,樊晓兰就有些心不在焉,独自在二层小楼内发呆,但她觉得这样挺好的,一入梦就是另一个灾区,在这里能闲散的过几天,也是偷来的般。

几天后,小楼的主人家回来了,这是一位六旬左右的白发老人,精神矍铄,慈眉善目,那天他开锁入内,一见樊晓兰,便慈爱地问她是哪位?

樊晓兰落落大方地问好,将英俊小情儿留下的书信递给了这位老人,这信,是未开封的,但樊晓兰还是用精神力偷看过,大概意思是请帮她上户口,以及帮她入学,让她参加高考之类的要求。

樊晓兰知道这是帮她的信,所以才能安然无事地住在这里等着主人家。她不知道那英俊小情儿指给她的路,未来好走不好走?但一定比起回青山村当个农妇有趣多了。

老人坐在沙发上看过这短短的信,就对着樊晓兰笑了笑:“别怕,闺女,以后就留在这吧。”

“好。”樊晓兰也冲老人笑了笑。

“就叫我杨爷爷吧。”

“杨爷爷!”

……

就这样子,杨爷爷帮她上了新的户口,又给她取名为杨澜,年龄十六岁。对外,称是杨老校长的族人。新上的户口,安排了三代之内的亲人,就是安排了爸爸妈妈与爷爷奶奶……独处时,也不问她的原来身份。问了问她的文化程度,知道她高考毕业了,就帮她插入高三(1)班,其实高三就一个班级而已。

换了身份,不如说是她拥有两个身份,一个是樊晓兰,一个是杨澜。

她在高考结束后,在县城买到了一个小院子,只有两间屋子的小院子,买下之后,她给自己化了个丑妆,生生老了十岁才满意,大包小包地回了一趟青山村,将姜家二老,与小爱国、小爱党兄弟的户口迁了出来,落户到了县城里,又搬他们帮了家。

能住进县城,能与闺女夫家走动,姜家二老还是挺高兴的,小闺女是个有福气的,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

在县城上学比较方便。不像在清山村,得去红旗公社上小学,来回得花四五个小时在路上。

今年,小爱国已是虚岁四岁,可以送入学前班。离开前,樊晓兰给二老留下一点钱与口粮,不敢都给,养大了胃口。就算没有了她,有了县城户口的口粮,加上姜老头的津贴,也不会出问题,何况那个小姑子是个有本事的。男孩还是穷养的好。

离开时,是说南下找门路,一听她又要离开,二老脸上都不好看,见此樊晓兰说了句:“如果大川有来信,问一问能不能离婚?”老一辈人,一定不喜欢儿媳妇这样不着家,可每回她带回的稀缺物件又让他们喜欢。

有些纠结!在火车上的樊晓兰这般想着。这一回,她报考了法律专业。真没几个专业,不是工就是农,还有数学什么的。她学过中医,西医,学过笛子,以及学过舞蹈。不大想再学一回。

大学入学时,就是九月初,参加完军训就快国庆节,这时樊晓兰想起了高启明,哦,这是那个英俊小精儿的名字,他本人没出现过,但寄来了一封信与一个包裹,包裹很大,里头有吃的有穿的,还有粮票与大团结,十分贴心!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地址,一把钥匙。信上说,让她放假去住那里。

国庆节一到,樊晓兰也不客气,就过去了,主要是寝室里太吵了,没有一点私人空间,一个不到五十平方的平房,摆了五张上下架子床,睡着十个青春少女,一整天叽叽喳喳的,吵得她头脑发热。

事,很巧,她前脚一到,高启明后脚也到了。

高启明一来就十分猴急,一把将她拉进怀里,紧紧的抱住。就像得了皮肤饥渴症似的。揽着她的腰,托起她小巧的下巴,对着她的红唇就吻了下去。

这般无理,气坏了她,樊晓兰开始抗议,手脚并用,可高高大大的高启明力气不小,全然不顾她的抗议,一直亲吻,直到两人都有些呼吸不过来才略微放开她。

“高启明。”樊晓兰轻喘,男人果然都是头狼,她嘴唇都破了,疼死了。她却不知道她嫣红的脸蛋,起伏不定的酥胸,更是让面前的男人忍不住化身为狼,不顾她的反抗,直接把她给吃干抹净了。

第一回,很急,一下子就完事。

第二回,很慢,开始前戏……不知哪本小-黄-书或是内参的片子上看来的动作……樊晓兰见他没完没了的样子,她直接入定去转化精/液,吸收灵力,灵力虽不如头一回多,但再小也是肉啊。

等樊晓兰从入定醒来时,感觉整个身体像被车碾压了一遍,痛得不行,还被男人锁在怀里,不得动弹,忍不住翻翻白眼,她都入定了,还能下嘴……气的用力的推了推,道:“放开我。”要死了,一见面就把她拖到床上,真是……

“澜澜,醒啦?”高启明睁开眼睛看着她,手却不停的在她身-上揉捏。在她身-上才能感觉到那种美好的事,他想要她,想爱她,想让她寸步不离的呆在他身边,狠命的在她身上吮-吸揉捏,吻遍她身-体的每一寸肌肤,恨不得把她融进他的骨血里,再也不分开:“澜澜,我真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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