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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继烽王位

【书名: 大烽帝国 第三十四章 继烽王位 作者:咸淡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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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曦这几天非常的痛苦,在山野间无拘无束的生活了十年,一朝回到朝堂,首先要面对的不是嗷嗷待哺的百姓和百废待兴的国家,却是繁琐到令人头疼的礼仪。

唐曦攻下狄秋的第四天,司马良玉和萧贺就带领着原烽国的一众文武大臣赶回了国都,安排唐曦继任烽王的大典。

当年,洛天睿统一中原各部族,建立天睿王朝,进而大封天下。他将有功的部下统统封了诸侯王,又将土地全都分给了这三十六位异姓的王公,就有了后来的封地一说。

那时候的诸侯分封和子嗣继位是不需要什么大典的,只要拿到君王的封册和诸侯的印信便是名正言顺的王侯。

后来,康国撕破脸皮攻入天睿王朝的都城洛城,天睿王朝亡国之后,诸侯王们便讲究了起来,他们沿用了君王的礼仪,认为自己的国家才是正统。

在互相说服不了对方之后便有了后来的三十六路诸侯乱战,直至现在的十国。

此时的唐曦对那个结束奴隶制度转而又建立了封建制度的洛天睿是又爱又恨。他将人分成了三六九等,让人们各司其职,各尊礼仪。

这个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将唐曦内心中的猛兽释放了出来,也将他的欲望无限的扩大,他习惯并且喜欢上了这个没有人权的世界。

为了让自己成为世上唯一的那个,唐曦曾经发誓要灭掉其他九个诸侯,学嬴政那样统一天下。

而这位要做夏大陆始皇帝的人现在却对着封建制度的礼仪头疼不已,他多次向萧贺提出是否可以缩减一些步骤,都被一一拒绝了,在这一点上,国王也是没有人权的。

大臣们选定的吉日到了,唐曦头戴平天冠,身穿玄色锦袍,左手边悬挂一把青铜剑,双手平伸向前做揖礼状。

对于这件黑袍,唐曦还是挺满意的,衣着并不华丽,整件袍服通体黑色,没有过多复杂的花纹,只有衣襟处绣有简单的卷云图案。

首先便是迎苍天,唐曦双手致礼,带着宦官侍女从南门缓步走到雍咸宫正殿太极殿前,登上台阶来到最高层平台的拜位。

太极殿大门前摆放了一张巨大的香案,上面放满了各种祭品和一尊巨大的香炉,还有一块棕红色的木制牌位,上书“苍天之位”。

唐曦伸手插上三注清香,跪拜,迎苍天,乐奏“始平之章“。

接着便是奠玉帛、进俎、行初献礼、行亚献礼、行终献礼,最后对着苍天读祭文。这片晦涩难懂的祭文唐曦足足念了一天才能通顺的念下来,而祭文说的是什么意思,他一个字也没看懂,不过想来应该是奉承之类的话。

读完祭文,唐曦又对着苍天行三跪九拜礼,祭品送燎炉焚烧,焚烧祭品的过程他必须从头到尾的看完,再拜送苍天。

这些事情做完便颁布诏书昭告烽国七郡自己继烽王位,然后接过萧贺递上来的烽王印信,一路端着印信前往祭告宗庙叩拜先祖。到这里,唐曦才算是真正的继承了烽王的王位,再由内侍宦官扶着走回太极殿登上王位,接受百官朝贺。

看着身边的宦官,唐曦陷入了自己的遐想中,自从他出身在真正的王侯之家,便一直很纳闷为什么唐甄在《潜书》中把宦官描述的如此不堪。什么叫望之不似人身,相之不似人面,听之不似人声,察之不近人情,简直就是狗屁不通。

比如眼前这位,名叫高珂,相貌俊朗,身材匀称,声音洪亮,没有一点符合唐甄在《潜书》中描述。

当然,高珂不是从小就是宦官,他曾经是地煞的一名副统领,武功极高,精通暗杀之术,后来因一次任务失败不幸失去了男人的第五肢,唐曦便将他留在了自己身边。

唐曦又看了看其他的宦官,没有哪位是和唐甄描述一样的,他摇了摇头,从自己的想法中回过神来,继续看向百官。

等大臣们朝贺完毕,高珂缓步走到众臣面前,拿出一卷锦帛展开,用自己那洪亮穿透力强的嗓音高声的宣读唐曦的第一道诏令:

“诏:自即日起,官分品级,从一品至九品,再分正、从两级...自即日起,废除三公九卿制,改行内阁六部制。内阁者,议政也,主票拟批答、上传下达…六部者,吏、户、礼、兵、刑、工...”

唐曦的一道道诏令从高珂的嘴里念出,文官们听到这些诏令无不惊讶异常,这是要完全推翻曾经的制度啊。

特别是“废除三公九卿制,改行内阁六部制”的诏令一出,文官们各个都坐不住了,想要上奏又不敢,都看向萧贺和司马良玉。此二人身穿紫袍,手持笏板站在文官首位,正闭眼倾听诏令,似乎没有一丝反对的意思。

众臣见此也只得安静的继续听,毕竟大王要将权利捏在自己手上,利益首先受损的就是前面这二位,他们都不着急,自己急什么。

萧贺和司马良玉当然不急,他们早就和唐曦通过气了,也非常认同唐曦的改革,烽国在不久的将来将全面对外战争,这个制度的改革非常有必要。

而武将们更是无所谓这些,没看见巴图闭着眼睛留着口水睡的正香,就差打呼噜了。唐曦看到他这个样子也只能无奈的摇摇头,实在是拿这个夯货没办法,这家伙就是个滚刀肉。

“诏:自即日起,废除郡城制,改行郡县制...”

以前一郡之地大概有三城,每座城池的城守管理一片地方,而郡县制则将每郡的区域更加的细化,分化了历来把控城守位置的世家的权利。

唐曦又将郡守的军政职务分为了三份,主掌政务的还是叫郡守,主掌军事的叫郡尉,主掌刑法的叫郡察,再下面的县也是一样。

“诏:自即日起,施行均田制。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土地为国有制...”

唐曦对原有的土地制度非常的不满,上好的良田全都是世家大族把持,百姓们只能给他们种地混个饭吃,还吃不饱。

这一次烽国的灾难不止百姓受苦,那些个世家啊官绅啊死了一大半,烽国大部分的土地都成了无主的荒田。

唐曦决定按每户的人口把这些土地分给百姓,土地虽然是国有制,但所分的土地可终身耕作,只需死后归还。土地不得买卖,不得转租,可以雇人耕作,所收粮食一人一半,税赋也是一人一半。

与唐朝的均田制不同的是税赋,他使用了清朝的摊丁入亩,就是有多少田纳多少税,税率是十五税一,世家大族王公贵胄也不例外。田越多纳的税就多,田越少纳的税就少,没有田就不用纳税。

他还施行了永业田制度,就是士兵在战场上牺牲了,那名士兵的口分田便会转为永业田,当然,永业田也是要收税的,只是不用交还朝堂,可以世代耕作,不算在人口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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