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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穷书生

【书名: 女配她天生好命 143、穷书生 作者:沉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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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安公主看着赵翊林, 就算是沈岚说了不少好事,她看着赵翊林,还是觉得对方像是来拱她家白菜的猪……

元安公主呷了一口茶, 还没想好怎么开口,结果就看到了太子给她斟茶。

他的动作很是熟稔, 显然平日里这种事情已经做惯了。

元安公主想到了皇后说的长宁宫的那些事, 他虽占着太子之位,却并不得圣上的喜爱, 倘若在封闭长宁宫的一年多时间,有了任何的病状,或者是因为天花脸上落了麻子,这太子之位也将不复存在。

想到了这里, 元安公主心中一软,当时长宁宫解封了之后, 她也见过太子,就像是皇后说的, 从那时候开始,太子行事就十分沉稳。

现在回想过来,太子与她的昭昭有些像。

为什么会懂事?为什么会沉稳?是因为不像是别人家的孩子一样被宠的无忧无虑, 才会心性早熟,处事妥帖。

如果要是多一些长辈的疼爱,应该更像是钱宝儿那样, 跳脱活泼,行事风格也很大胆。

从这一点来看, 太子与昭昭两人也确实有一些相似点,或许就是这些相似点让两人有了不一样的心思。

“殿下,不用说您也知道我的事, 昭昭是我失而复得的宝珠,我想要多留她一些时间。”元安公主琢磨着开了口,一旦说出口了之后,她后面的语句自然了很多,“女子早些嫁人对身子也不太好,所以成亲至少是在十七了。”

这个时间是元安公主考虑过的,十五及笄以后相看人家,到时候找大师把日子算到十六七岁,这样就可以留女儿多一些的时间。

赵翊林说道:“明衍郡主不是曾经跟着孙峥大夫行医吗?很早时候她与我通信,就说过女子应当成亲生育晚一些。还有当年长宁宫的事,母后应该同您说过,我也一直记在心中。”顿了顿,赵翊林又说道:“我可以等。”

孙峥多年走南闯北,还给不少难产的命悬一线的产妇接过生,除了胎位不正的那些,大部分生产困难是因为年岁太小,盆骨尚未打开导致的,这件事昭昭通过书信告诉了赵翊林,而赵翊林想到了长宁宫死掉的那个小宫女,不适宜太早生孩子这一点也得到了佐证。

赵翊林甚至想过,倘若是他做了国君,今后应当定律法,这成亲的年龄要往后顺延,不可在十五之前。

想事情的时候,赵翊林的眼睫微垂敛住了眸。

元安公主的目光顺着少年英挺的眉目落到他的耳廓上,这会儿那里还有些微红。

在这样的打量目光下,赵翊林红着耳朵,说话依然沉稳:

“其实我在去年离开京都之前,就让母后替我留意,若是您要替明衍定亲,便替我拦一拦。那时候我尚未表露任何心思,她……还太小了,我也不想让她多生一些烦恼,只想等我回来再说。”

“我三哥当时也尚未定亲,故而我也并不着急,我知道您关心明衍,我亦如此,当时确实我与明衍郡主只是笔友关系,并无其他往来。而到现在,与她的信笺都有保存,绝对没有私情可言。”

“您应当也看出来了,与明衍幼年便写信往来,我与她是有些相似的,也说得来,她想什么我可以猜到,我想什么她也是如此。”

太子显然想了许多,现在就和元安公主诚挚地说了自己的想法。

从各种意义上而言,太子都是个好对象,只是元安公主还是想在多一些时间,捏了捏眉心说道:“等到过年吧,如果到时候还是这个心思,便请圣上下旨。”

从今年的二月到明年的二月,也有一年的时间,到了明年,她的昭昭也就要及笄了,倘若是还有意,那便让女儿做太子妃。

赵翊林微微颔首,此事便这样定了。

等到送走了太子,元安公主就去女儿的房间里,钱家宝儿忽然来了,两个小姑娘正凑在一起说话,不知道说了什么,钱宝儿手捏成拳轻轻锤了一下昭昭。

或许是因为才说了女儿的婚事,不知道为什么,元安公主总觉得钱宝儿也是含羞带怯的,似乎是有了少女的心事。

钱宝儿锤过了昭昭之后,才发现元安公主就站在门口,匆匆站起来对着公主行礼。

“不必如此多礼。”魏长乐笑了笑,示意让钱宝儿坐下。

说了几句话就感觉钱宝儿有些心不在焉,元安公主说道:“是有什么事吗?”

“就是我想约着昭昭出去逛一逛。”钱宝儿的面颊羞红着,眼神也有些游离不定。

魏昭也含笑点头,“刚刚正好说到了去买书的事。”

若是不看钱宝儿的表情,单看女儿的,那就什么事情都没有,只是若看到了钱宝儿的表情,魏长乐心想,果然到了这个年龄了,笑道:“那便去吧。”

魏长乐等到两人走了之后,伸手抚在女儿的梳妆台上,看着琳琅满目的胭脂水粉,还有各式的首饰头面,忽然意识到,女儿回到她身边已经有几年了。

钱宝儿拉着魏昭出门,兜兜转转到了一家并不大的书社,里面正有一位衣服已经洗得发白的书生正抱着书与店家说话,他对着书社的主人做长揖。

“咱们……”钱宝儿刚想要拉着魏昭离开,结果那位书生就似乎已经看到了她,大跨步地走了过来。

钱宝儿本想要偷偷带着魏昭来见他,没曾想被撞见给正着,期期艾艾地说道:“贺郎君。”

魏昭看着贺郎君,头一个反应就是这位贺郎君生得不错,剑眉星目气质看上去也是清润,不过从衣服上来看,家境十分贫寒。

此人姓名是叫做贺隽升,家里有一位眼睛几乎盲了的母亲在陪着他过活,另外还有一个贺隽升的小妹子,叫做贺梅芳。

两人认识的原因也很简单,当时钱宝儿去外祖母家,返回的时候天降大雨,那雨哗啦啦下得很大,偏生钱宝儿淘气,特地穿得是男装还骑着马,结果被困住了之后,先到屋檐下避雨,而她避雨的人家就是贺家。

当时贺隽升看到了钱宝儿,邀请钱宝儿到家中避雨,还说了家中有一位年迈的母亲和小妹妹,让钱宝儿不必担心。

于是不光是钱宝儿,还有准备冒雨去车行的丫鬟也被留了下来。

那位贺梅芳小姐还给钱宝儿烧水洗漱,甚至还让钱宝儿小睡了片刻,就让丫鬟守着,而钱宝儿心大,也就当真在贺家休息了小半个时辰,等到醒来的时候,天已经晴了。

钱宝儿看着雨小了,来找马的时候,正好看到贺隽升在给她的马洗刷。

钱宝儿还记得贺隽升亮起来的眼睛,他有些不好意思说道:“我摘了一些草,不过你的马儿似乎不吃,是它不饿吗?”

钱宝儿马不如魏昭的那匹有灵性,但是要说名贵是更胜于魏昭的那匹,喂得是上好的黑豆,还有专门养出来的草,这种野草她的马儿碰也不碰。

“出门前我喂过它不饿的,要是再吃就有些多了。”钱宝儿笑嘻嘻地接过那些野草,没让贺隽升去喂马,倘若是马儿真吃了,只怕会拉肚子。她和魏昭在一起,性格依旧活泼,却也从对方身上学会了她的委婉和体恤。

她的马似乎当真不爱这些野草,过来拱了拱宝儿的手,似乎在诉说自己的委屈:还饿着呢,根本没吃饱。

贺隽升点点头:“原来如此,我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马儿,钱小姐一定待它很用心。”

钱宝儿喜欢马,就滔滔不绝说了不少,半晌挠了挠头,“我说这些你一定觉得很无聊吧。”

“没有。”贺隽升说道:“钱小姐说这些很有趣,尤其是我还从没有摸过这么漂亮的马,说来有些不好意思,在下家境贫寒,家里的开销都用在我读书上,我一直很喜欢马,却从来没有骑过。”

这钱宝儿自然就说,可以让贺隽升骑马,等到钱宝儿要让他骑马的时候,围着家贫的郎君笨手笨脚,还直接从马上摔下来,要不是钱宝儿连忙上前把人给扶住了,只怕要跌在地上。

“让钱小姐见笑了,我笨手笨脚的,就不骑马了。”贺隽升留恋地看了一眼马儿,似乎很是不舍。

钱宝儿冲动地说道:“那我下次教你骑马。”

“真的?”贺隽升说完了之后,他耳朵红得要滴血,“还是不用了,太麻烦钱小姐了,而且其实我就算是会骑马了,我也养不起马。”

钱宝儿笑着说道:“所谓是莫欺少年穷,倘若是贺郎君你蟾宫折桂,别说是一匹马了,到时候还要身穿红袍,在街上游街呢。”

钱宝儿说得眉飞色舞,贺隽升似乎有些看呆了,把钱宝儿也看得不好意思的时候连忙低头说道:“谢……谢钱小姐吉言,我也想有这样一日,每日里不说是像古人一样囊萤映雪,也是每日里苦读,就想要像是您说的那样……”

他那个时候抬起了头,眼神一样地坚定,“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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